爐具網訊:日前,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試點,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占農村能源占比提升,并讓新能源產業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補充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的確,廣大農村地區擁有風能、太陽能等豐富的資源稟賦,是農村能源轉型的先天優勢,且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讓農民增加多元化收入至關重要。如果能夠兩相契合、相得益彰,無疑是雙贏的舉措。不過,在此之前需總結不久之前部分農村地區叫停的光伏屋頂項目,并以此為鑒。
過去一兩年,利用閑置的屋頂裝上太陽能板發電成為部分農村地區的新潮。從宣傳上看,農民通過屋頂太陽能板發出的電可以自己用,多余的電可以賣給電網公司,同時還能獲取國家的新能源發電補貼。但現實是,一些所謂的新能源公司讓農戶先租賃太陽能發電設備,租賃費來自于賣電收入和政府補貼,且新能源設備,也有不少是以農戶的名義去貸款購置,一旦國家補貼到手,不少新能源公司就著手跑路,留下一堆設備和貸款給農戶。換句話說,這些所謂的新能源公司,就是奔著國家農村能源補貼去的。
此次《意見》提出,要推動千村萬戶電力自發自用,支持具備資源條件的地區,利用農戶閑置土地和農房屋頂,建設分布式風電和光伏發電,配置一定比例儲能,自發自用,就地消納,余電上網,農戶獲取穩定的租金或電費收益。并支持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閑置集體土地等入股,參與項目開發,增加村集體收入。
有前車之鑒在,未來既要高度關注農村能源補貼類財政資金的歸屬與去向,也要通過完善電力系統和電網技術,暢通余電上網合理利用。如《意見》所提到的,發揮好光伏扶貧信息監測系統作用,加強對光伏扶貧電站的運維管理,并組織專業化團隊對光伏扶貧電站進行精細化管理維護,保證電站可靠運行和穩定收益;同時,電網企業保障全額消納,及時結算電費、轉付補貼,縣級政府加強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監督管理,定期公開收益資金分配使用情況。
另一個重點是發揮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試點的帶動作用。回顧改革歷程,先行先試再推廣是通用策略,對廣大農村而言,既有很強的共性,也存在部分地區自然資源等差異特征。一方面,先行先試是試錯,防范出現一哄而上導致農村能源浪費,畢竟糾偏代價較大。而且,由于農村地區電力市場僅占我國電力市場的很小比例,與新型電力系統相呼應的電力政策與機制的改革在農村先行先試,將不會對整個電力市場形成沖擊。
因此,部分地區進行探索試點,既能為后續電力系統改革提供可參考的借鑒,也能通過推動成熟適用的農村能源新技術成果在農村地區集成轉化、示范推廣和應用,促進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當然在推廣過程中,也要因地制宜提升能源轉型質量,并對農村能源生產消費情況進行普查,讓模式的推廣能夠適應差異化地區。
總體而言,包括農村屋頂光伏在內的農村能源轉型成果,應該視為我國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突破、助力低碳發展,以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要加大重視和政策支持力度,但不躁進,保障規劃的成果穩步實現。
原標題:農村能源轉型發展 要防范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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