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大同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 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
2018年是國家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第一年,為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有關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要求,實現省政府下達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守護“大同藍”,按照省氣防辦《關于提前做好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了《大同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15日
大同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和落實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不斷改善我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2018年藍天守衛戰,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西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環境空氣質量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例及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任務。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
1、大力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程。按照省城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縣城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30%左右要求,以及“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原則,各縣區要全面統籌推進城市建成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三類區域的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2018年4月完成擬改造區域采暖現狀的入戶調查(已安排部署),制定清潔取暖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年度改造任務、改造方式,報市發改委確定全市的工程任務。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特別是城市建成區內的部分區域,如擁軍東路兩側的商戶和新民村等、大慶路現代家居城、汽配城和鋼材市場、振華南街附近商戶和出租房、西環路的永寧村和振華貨棧、育才街十中蔬菜公司教委修繕隊家屬院、馬軍營鄉的下皇莊安家小村陳莊村、市供排水公司后邊的獨棟小土樓、魏都大道附近的五棟土樓、友誼南街永寧村土樓房等的污染問題必須在今年的清潔取暖工程中加以解決。
城市區域清潔取暖工程優先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重點實施中煤電廠和陽高電廠熱電聯產工程,以“煤改氣”“煤改電”或其他分散式清潔取暖作為補充。縣城及城鄉結合部清潔取暖以集中供熱為主、“煤改氣”“煤改電”或其他分散供暖為輔,潔凈爐具和民用型煤作為補充。農村地區優先利用生物質、太陽能、余熱、余壓、地熱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有條件的可以發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醇基燃料”,推廣使用潔凈爐具、民用型煤和潔凈煤。(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全力做好電源氣源供應保障。按照“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的原則切實做好2018年的“煤改氣”“煤改電”項目。市發改委制定“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供暖規劃和計劃,出臺有利于清潔取暖的經濟政策機制,實現城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由市經信委牽頭做好各縣區與國網大同供電公司,市市政委牽頭做好各縣區與市華潤燃氣公司、國新能源集團等相關省屬企業的銜接工作,及早規劃和建設供氣、供電工程。市發改委要加強氣源保障,加快推進儲氣設施建設和管網互聯互通,提升燃氣應急儲備能力,在天然氣供需緊張時切實保障居民天然氣供應,市華潤燃氣公司、國新能源集團配合各縣區做好煤改氣改造工作。國網大同供電公司要加大配電電網改造力度,做好供電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市政管委、國網大同供電公司、市華潤燃氣公司、國新能源集團)
3、提高燃煤供暖設施環保標準。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可保留的供熱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要達到特別排放限值標準(GB13271—2014),20蒸噸/小時及以上鍋爐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推進城市建成區燃煤供熱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4、淘汰分散燃煤鍋爐。2018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區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含煤粉鍋爐),縣城建成區進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爐、灶,改用清潔能源,最終實現2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2020年全淘汰。取締燃煤鍋爐的同時注銷承壓鍋爐使用登記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質監局)
5、加強“禁煤區”、“禁燃區”建設。2018年9月底前,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城市“禁煤區”劃定,“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儲存、銷售、燃用煤炭。各縣區加快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及相關部門配合)
6、加強煤質管控。民用散煤(包括供熱鍋爐、居民、個體工商戶)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煤炭。加強煤炭銷售流通環節管控,對銷售劣質煤的單位依法予以查處。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加強路面管控,嚴禁運輸散煤車輛駛入主城區;充分利用國省道等交通主干線設置的超載超限檢查站,加強散煤運輸治理。(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大同公路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治超辦)
(二)推進工業企業綠色發展,倒逼產業結構和布局優化調整
1、優化企業布局。全市要按照城市及各縣區的功能區劃,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優化企業產業布局的方案,加快推動重點行業企業整體或其重污染工序退城進園。(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國土資源局)
2、加快化解過剩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煤炭行業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新增、核增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提高煤炭先進產能占比。制定年度化解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過剩產能計劃,全面清理產能過剩行業違規項目,支持鼓勵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加強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差別化價格政策,以提高環保節能標準倒逼過剩產能退出。(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煤炭局)
3、堅持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并按照《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要求,嚴格落實節約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安全生產法和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依法依規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能耗、環保、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落后產能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煤炭局)
4、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拉網式排查,對經核實的“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其中列入淘汰類的一律依法依規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實行掛賬銷號,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列入升級改造的企業,堅持“先停后治”原則,積極扶持引導,對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實施工業企業環保升級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機組最晚于2018年初供暖期結束后實施停產治理。對于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煉焦行業現有企業自2019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在鋼鐵等非電行業開展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試點,焦化行業開展傳統濕法熄焦改造。燃煤電廠、鋼鐵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雨等現象,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硫酸霧、有機物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三)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
1、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全市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持續開展打擊銷售假劣車用油品行為專項行動。質監部門要加強生產領域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工商部門要持續開展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依法查處銷售、使用劣質車用油品行為,并倒查劣質車用油品來源。情節嚴重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由市商務局報請省商務廳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許可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發改委)
2、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采取加強監管、市場驅動和經濟激勵等綜合性措施,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督促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按規定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加強對已注銷黃標車和已報廢老舊車的路面查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
3、推動汽車尾氣遙感監測及監控平臺建設。在城市主要進口、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跟蹤全省汽車尾氣遙感監測及監控平臺建設進展情況,確定設施建設的道路和位置,提出設施建設的意見。(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4、加強在用機動車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營運類柴油車監督執法,在重型柴油車通行頻次較多的路段開展聯合執法,環保部門負責抽測車輛排放達標情況,并對重型柴油車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情況進行檢查;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對尾氣排放超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5、加強重型車限行區域管控。制定和完善重型柴油車輛限行管控方案,明確重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柴油車輛進入主城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6、全面推廣車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為重型柴油車提供加油服務的加油站點均要配套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工商局)
7、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環保部門會同交通運輸、住建、公安等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情況數據庫。(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政管委、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教育局、市文物局等)
8、加強大宗物料貨運結構調整。加快鐵路集運站點建設,完善鐵路運輸配套設施,鼓勵引導重點用車企業采用鐵路運輸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區及近郊區重點用車企業,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運輸比例較上年明顯減少。(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
(四)提升城鄉環境管理水平,強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強施工揚塵管控。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確保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各類的市政、公路、水利等長距離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采暖季期間,停止各類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作業。對于在采暖季期間確實無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建設等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施工揚塵專項整治行動,對揚塵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單位依法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政管委、市教育局、市文物局等)
2、全面加強城市道路及交通運輸揚塵整治。加大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等設施設備的投入,擴大城市道路機掃、沖洗面積,進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潔動力機械化清掃作業率。在城市揚塵、浮塵較大,空氣質量較差的情況下采取城市噴霧灑水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政管委)
加強道路運輸揚塵管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制定政策,鼓勵引導企業加快發展封閉箱式貨車、集裝箱運輸車,積極探索重型散裝物料貨車集裝箱運輸或硬密閉措施運輸。各縣區政府要組織建立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牽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的長效機制,對未采取有效封閉措施的散裝物料運輸車輛依法依規從嚴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從嚴控制渣土運輸污染。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用“全密閉”“全定位”“全監控”、符合環保尾氣排放標準的新型環保渣土車。無主管部門核發的《渣土運輸許可證》和交警部門核發的《限行道路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工地;密閉不嚴、車輪帶泥的車輛,一律不得駛出工地。渣土運輸必須按照規定線路行駛,必須到指定場所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渣土車輛,一經查處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建立倒查機制,對違法渣土運輸車輛,同時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管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教育局、市文物局等)
3、全面加強各類露天堆場揚塵整治和工業揚塵無組織排放治理。
全面清理整治建成區、城鄉結合部拆遷渣土和建筑垃圾亂堆、亂放污染問題,不能及時清理的必須限期實施平整,并采取苫蓋灑水等抑塵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嚴格落實工業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存儲,并設置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料場路面應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對未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的企業依法責令整改。各縣區可在重點行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工藝環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4、全面加強裸露地面揚塵整治。制定和完善建成區域裸露地面及其它易積塵設施的降塵和清洗辦法。采取措施減少裸露地面,防治揚塵污染,對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覆蓋。實施清潔工程,加強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清洗保潔,組織對樓宇立面、樓頂及公共區域的保潔和清理積塵。(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強化禁燃禁放措施。
嚴格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制定和完善秸稈禁燒責任制,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加強政策宣傳,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全面落實禁燒禁放要求。嚴格執行市政府2017年發布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燃點旺火的通告》,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燃煤旺火,縣城建成區內禁止燃煤旺火、嚴控煙花爆竹燃放。各縣區可根據空氣質量改善的目標要求擴大禁燃禁放范圍。市公安局要加強日常巡查,全面落實《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燃點旺火的通告》,安監部門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禁止在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禁放區域內現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停止營業。(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市政管委、市安監局)
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全面禁止露天燒烤,對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綜合執法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露天燒烤的依法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餐飲服務業經營者特別是店內燒烤經營者未安裝和不正常使用油煙處理設施的要依法責令改正,否則責令停業整治。(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政管委、市食藥監局)
(五)突出重點時段污染管控
1、控制夏季臭氧污染源。開展VOCs排放單位篩查,建立VOCs排放單位名錄。2018年下半年起,環保部門按照抽查時間隨機、抽查對象隨機的原則開展檢查監測。
強化重點行業VOCs排放控制。禁止露天從事噴涂、噴漆,使用水性漆等低VOCs含量涂料。加強對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及其他面源VOCs的治理與管控。大力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和治理。可以依據臭氧污染嚴重的程度,重點對產生烯烴、炔烴、芳香烴的行業實施錯峰生產調控措施。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細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橡膠制品制造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VOCs污染治理。在VOCs排污單位推廣安裝VOCs自動監測設備。強化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監管,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要全部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食藥監局)
加強氨排放源控制。工業企業要進一步優化脫硝設施運行,完善脫硝系統氨捕集和氨逸散管控。(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農業部門要引導農業生產經營者改進施肥方式,科學合理施用化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減少農業生產過程中氨、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農委)
2、嚴格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無法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等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未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工業企業,一律予以停產治理。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采暖期實施錯峰生產,其中,鋼鐵企業限產30%,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炭素企業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算;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限產50%。水泥(含特種水泥、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巖棉(不含電爐)、石膏板、采石、采砂、耐火(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礬石(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灰、瀝青拌和、混凝土攪拌站等建材行業,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涉及重點工程,且排放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限值的建材行業,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以生產,但要在黃色及以上級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停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鑄造行業(除電爐、天然氣爐外)實施采暖季停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市級人民政府批準。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電爐、天然氣爐應停產。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實施采暖季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確需生產的,應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委)
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做好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篩查,摸清產能與原材料運輸比例結構,制定“一廠一策”的采暖季錯峰運輸實施方案。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要利用企業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錯峰運輸執行情況。(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
3、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體系及隊伍能力建設,完善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機制,進一步加強環境與氣象機理研究,全面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科學判斷重污染過程,從嚴從高啟動預警響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氣象局)進一步細化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清單。2018年8月30日前,各縣區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響應級別,按行業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具體到單位名稱、生產地址、經緯度坐標、所屬行業、停工工序、主要產品、產能規模、主要產品產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不同預警級別的停限產措施、污染物減排量和減排比例等,做到“一廠一策”,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責任分工
各級人民政府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計劃的規定和市直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中心,實施大氣污染整治工作。
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市環保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統籌協調、調度通報,會同有關部門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督促各縣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組織開展燃煤鍋爐排查整治和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市發改委負責編制全市的清潔取暖工作方案,完善清潔取暖價格政策,對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協調解決天然氣氣源保障工作;市經信委負責督促指導全市的淘汰落后產能,協調指導全市的“煤改電”工程,督促指導全市的工業行業錯峰生產,協調鐵路部門優化運輸結構;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排放檢驗(包括定期和監督抽測)不合格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其他查處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的籌集工作并及時撥付;市住建委負責指導各縣區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治理等工作;市市政委負責指導各縣區增加集中供熱面積和提高供熱比例的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和大同公路分局負責指導各縣區對運營車輛拋灑、公路超限及貨運源頭裝載治理,配合開展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建設工作;市商務局負責協調落實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油品供應工作,打擊黑加油站,按照要求加強對加油站點管理;市煤炭局負責指導各縣區開展煤炭質量管控,開展煤炭生產、銷售過程的監督檢查,做好未落實清潔取暖地區的潔凈煤保障工作;市農委負責農業生產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各縣區實施秸稈的綜合利用,防治面源污染,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工程建設;市工商局負責指導各縣區對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車用尿素以及煤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產品違法行為;市質監局負責指導開展車用油品、車用尿素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按相關規定注銷超出淘汰時限燃煤承壓鍋爐的使用登記證,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資質進行監督管理;市氣象局配合市環境保護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測分析和相關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本計劃印發1個月內,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本單位的工作落實推進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措施,以文件形式報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統計調度和專項督查,每月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實施考核問責制度
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組辦公室對各縣區空氣質量每月排名情況進行通報。按照《山西省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對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倒數且改善進度緩慢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嚴肅問責,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三)持續開展“鐵腕治污”
充分依托環境監控平臺和環境熱線、市長熱線、網絡平臺反映的線索開展精準執法,持續開展對各類環境違法問題的查處,保持對環保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積極做好中央和升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開展市級環保督察。
(四)加強排污許可管理
按照國家和省規定時限完成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的,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依法責令改正或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五)建設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
優化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進一步提高環境監測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支撐能力。2018年底前,建設城市氣溶膠激光雷達觀測站和大氣組分監測站,形成重污染天氣過程顆粒物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積極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微觀站點和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平臺建設,為精準化執法奠定基礎。加強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遠程在線質控系統,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六)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支撐
組建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團隊,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一市一策”指導,市規劃局要開展城市通風廊道研究,切實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2018年6月底前,完成本市區域大氣污染源清單編制工作。各縣區要從改善本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實際出發,開展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制。
(七)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清潔取暖、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老舊車淘汰、工業污染治理、落后產能淘汰等領域。對已完成“煤改氣”“煤改電”用戶,要及時兌現補貼承諾。鼓勵利用融資平臺籌措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拓展資金籌措渠道。
(八)加強輿情引導和信息公開
充分利用現有媒體平臺,統籌做好環境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及時發布全市及各縣區環境保護政策和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主動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滿足公眾知情權。在電視臺、報紙等當地主流媒體設立環境問題曝光臺,每周公開報道環境違法問題及查處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