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委,廣德縣、宿松縣農委:
根據《農業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7]11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17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縣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綠色生態為導向,以秸稈綜合利用和地力培肥為主要手段,以耕地質量提升為目標,因地制宜、綜合施策,加快構建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長效機制。
通過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或在上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直接還田和過腹還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機質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質量明顯提升;秸稈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強,農村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續、可復制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路線、模式和機制。
二、申報原則
1.政府高度重視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將秸稈綜合利用列入政府目標考核內容,有專門組織機構抓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2.向糧食生產大縣及皖北地區傾斜。優先支持秸稈資源量大、禁燒任務重、利用潛力大的區域,集中連片、整縣推進。
3.多元利用、農用優先。突出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利用重點,科學安排秸稈綜合利用的結構和方式。
4.具備一定的秸稈產業化利用基礎。通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農民、社會化服務組織、企業的主體作用,調動全社會參與秸稈綜合利用的積極性。
5.與產業扶貧政策相結合,支持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三、申報程序
1.以市為單位組織項目申報,省直管縣直接報送項目實施方案。各市要嚴格按照申報原則,精心組織項目推薦。各市以及省直管縣擬推薦指標見附件1。
2.2016年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按照試點縣項目“有進有退”,資金安排“有增有減”的要求。根據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臨泉縣不再列入今年試點項目,鳳陽、靈璧、霍邱、壽縣等4縣繼續列入今年試點項目,重新編制2017年項目實施方案,同類項目不再重復補貼,去年未驗收項目,今年不再列入獎補范圍。
3.各市項目申報方案,電子版及紙質版請于7月21日前報送至省農委,逾期不報,視為放棄。聯系人:劉婧;電話:0551-62666762;郵箱:ahnnb@126.com。
四、申報內容
項目申報縣要嚴格按照《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9號)、《農業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7〕1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本縣實際,根據本地區秸稈資源種類和數量,系統編制,合理規劃,突出方案的科學性、實用性、指導性。
1.優化秸稈農業利用方式。秸稈肥料化和飼料化利用是增加土壤有機質、發展循環農業的有效途徑,各地要優化秸稈還田技術,因地制宜制定秸稈還田技術規范,對秸稈綜合利用亟需的農機裝備應補盡補,促進種養結合。推動秸稈機械化還田、腐熟還田、過腹還田。因地制宜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農村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秸稈成型燃料、秸稈食用菌種植等燃料化、基料化利用工作。
2.提高秸稈工業化利用水平。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對已經形成一定產業規模的生物質燃油、乙醇、秸稈發電、秸稈多糖、秸稈淀粉、造紙、板材等,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積極研究加快產業擴張和技術擴散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秸稈工業化利用水平。
3.夯實秸稈社會化服務基礎。加快培育發展秸稈收儲運銷等社會化服務組織,并將農機購置補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扶持措施與秸稈綜合利用有機結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強秸稈綜合利用的基礎平臺。
4.開展土壤肥力保護提升及退化耕地綜合治理。通過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合理利用畜禽糞便等有機肥資源,提升土壤肥力,種植綠肥可配套建設綠肥種子基地。通過施用石灰、石膏、土壤調理劑,配套開展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等培肥措施,每縣建設萬畝以上的集中連片示范區,建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保護提升耕地質量。
5.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焚燒秸稈危害性的認識,通過政策扶持,引導農民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減少秸稈露天焚燒現象。
五、支持方式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試點縣項目資金規模暫定為1000萬元,用于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的地區,可采取物化補助和購買服務相結合的方式,促進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
六、有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地方政府是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的責任主體,各地要以提升耕地質量和秸稈綜合利用水平為中心任務,出臺配套政策,組建專家團隊,保障項目建設質量和效果,保證農民直接受益。
2.建立考核機制。建立縣級自查、市級復查、省級重點檢查的督查考核機制。省農委將與省財政廳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并邀請部門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遵循“公正公開”、“權責一致”、“獎勵先進”的原則,評價結果作為秸稈綜合利用試點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實現試點縣“有進有退”,充分發揮獎補資金的激勵作用。
3.加強管理服務。各地要加強技術推廣,與科研教學等單位合作,不斷優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技術提升模式,及時評價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實施效果。項目縣要做好基礎工作,建立工作臺帳、加強動態管理、重視政策宣傳,及時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提高農民利用秸稈、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的主動性,營造秸稈綜合利用的良好氛圍。
4.嚴格資金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積極發揮中央獎補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社會化資本投入,實現財政資金的倍增效應。不得擅自調劑或挪用項目資金,對騙取套取、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三年內不再安排相關項目。
附件:2017年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各市及省直管縣擬推薦指標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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