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綏化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函指出,自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按照《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計劃清單》,擬對全市469家企業481 臺糧食烘干燃煤設施進行改造,符合條件的經營業戶可自愿申請,對達到驗收標準并且能夠正常運行的經營業戶進行資金補貼。
補貼范圍:按照《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計劃清單》,將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改造為擁有生物質秸稈捆包進料系統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且符合補貼對象條件并已正常運行達到驗收標準的經營業戶。
補貼標準:按工程類投資實際改造支出的50%進行補貼。其中:
1.日烘干糧食能力200-3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30.25萬元。
2.日烘干糧食能力500-10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44萬元。
3.日烘干糧食能力1000噸以上(含10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57.50萬元。
關于印發《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綏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綏化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2月13日
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實施方案
為深入落實《黑龍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推進散煤削減替代,加快治理冬季散煤污染問題,促進我市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第二批)的通知》(黑財指(資環)〔2021〕377號)中《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依法依規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以黨的二十大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二、主要措施
自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按照《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計劃清單》,擬對全市469家企業481 臺糧食烘干燃煤設施進行改造,符合條件的經營業戶可自愿申請,對達到驗收標準并且能夠正常運行的經營業戶進行資金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對象
1.補貼范圍:按照《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計劃清單》,將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改造為擁有生物質秸稈捆包進料系統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且符合補貼對象條件并已正常運行達到驗收標準的經營業戶。
2.補貼對象:
(1)營業執照列示的經營范圍應當包含糧食加工食品生產項目或糧食烘干項目。
(2)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項目環評文件批復等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許可文件。
(3)完成項目改造且已投入運營,達到驗收標準并經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驗收合格。
(4)提交申請補貼資金的相關資料齊全。
(二)補貼標準
按工程類投資實際改造支出的50%進行補貼。其中:
1.日烘干糧食能力200-3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30.25萬元。
2.日烘干糧食能力500-10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44萬元。
3.日烘干糧食能力1000噸以上(含1000噸)的烘干塔,配備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每臺補貼不超過57.50萬元。
(三)實施流程
1.改造申報。改造項目實施自愿申報。擬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應當向經營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提交改造申請相關材料。申請改造的主體,原則上應在《綏化市淘汰糧食烘干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計劃清單》。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核通過后,以縣級政府文件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審核通過后,確定可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通過綏化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并通過縣級生態環境部門通知可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
2.實施改造。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應按提交的申請改造申請實施改造。改造過程中,需要改變改造計劃的,應提前向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3.投入運營。完成改造后,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應適時投入運營。
4.補貼申請。改造項目投入運營后,實施改造項目的主體,應當按照本實施意見的驗收標準進行自主驗收。自主驗收合格的,向經營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提交申請資金補貼的資料。
5.部門驗收。由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1)收到申請補貼資金資料的縣級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初步驗收,并向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公眾進行滿意度調查。
(2)縣級生態環境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將驗收意見和驗收結果及申請補貼資金資料、滿意度調查問卷報市生態環境部門。
(3)市生態環境部門對縣級生態環境部門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同時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最終驗收。
6.補貼公示
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根據驗收情況,確定擬補貼資金的主體名單,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或相關媒體向社會公示7天。
7.撥付補貼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享受補貼資金的主體。若公示期內有異議,暫緩撥付,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和市財政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后確定是否享受補貼。
8.資料歸檔
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一企一檔”要求,及時建立項目檔案。
9.后期監管
市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建立監管臺賬,建立定期檢查機制,組織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定期對改造項目后續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四)驗收標準
實施的改造項目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按照企業上報改造計劃完成改造并已經投入運營。
2.改造完成后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煙氣排放標準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顆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3.改造完成后的生物質專用燃燒設施與烘干能力相匹配并可以正常運行,熱效率≥80%,出口風溫≥120℃。
三、有關要求
一是加快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責任落實,著力構建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職人員全力抓的組織領導體系,加強工作統籌,細化工作任務,推動項目實施早開工、早建成、早見效。
二是強化督查檢查。對實施的項目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檢查,通過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企業和個人,由相關部門追回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應責任,確保項目建設實效。
三是營造良好氛圍。深入挖掘項目實施的重要意義,多角度宣傳報道,充分調動各方支持、參與和推動項目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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