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遼寧省沈陽市印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指出,實施清潔取暖攻堅行動。到2022年年底,淘汰35噸/小時以下民用、工業及三產燃煤鍋爐;到2025年年底,淘汰和改造建成區內具備條件的65噸/小時以下民用燃煤供熱鍋爐。開展熱源清潔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兩大任務,到2025年,熱源清潔化改造面積25488萬平方米,城區和縣城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完成城區和縣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約800萬平方米,農村住宅節能改造試點5萬戶。具備條件的平原農村地區基本完成散煤替代,且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認真落實《沈陽市“十四五”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完善城市供氣管網體系,推進主城區老舊燃氣管線改造,在具備條件的城鄉結合部等地區實施天然氣入戶工程,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對無法實現聯網的供熱小鍋爐、工業燃煤小鍋爐以及重點村屯,優先清潔化改造,推廣“電代煤”、“氣代煤”工程。
沈陽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及省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沈陽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達到省相關要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7%以上,地表水國考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33.3%以上,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污染等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城鎮污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處理)率達到100%,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步。
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基本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沈陽。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落實國家及省相關工作部署,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工作體系、政策體系和推進機制,研究我市實現碳達峰的現實基礎和行動路徑,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全力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落實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重點排放企業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推進鋼鐵、建材(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納入碳交易范圍。加強對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的管控。實施《沈陽市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分析技術指南(試行)》,在火電、化工、醫藥等新建項目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分析。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評價管理、監測體系、監管執法和督察考核等工作統籌融合。
2.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占比達到50%,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400萬千瓦以上;按省部署,推進180萬千瓦新增風電項目,加快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提升電能占終端能源比重。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認真落實《沈陽市“十四五”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完善城市供氣管網體系,推進主城區老舊燃氣管線改造,在具備條件的城鄉結合部等地區實施天然氣入戶工程,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對無法實現聯網的供熱小鍋爐、工業燃煤小鍋爐以及重點村屯,優先清潔化改造,推廣“電代煤”、“氣代煤”工程。
3.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開展項目備案工作,依法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嚴禁違規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過剩產能行業項目。支持符合規定特別是生產國內短缺重要產品、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項目發展。穩妥做好存量“兩高”項目管理,合理設置政策過渡期,積極推進有節能減排潛力的項目改造升級。堅決停批停建不符合規定的“兩高”項目,強化項目事中事后常態化監管。
4.推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和清潔生產。堅持節約優先,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推動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建設節水型社會,做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啟動實施城市再生水利用特許經營項目,逐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推廣再生水使用。到2025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4%,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97。全面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嚴格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準入,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及供后監管,提升土地資源市場配置效率。編制沈陽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利用率,促進礦業健康發展。繼續推進和深化7個國家級或省級開發區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大宗固體廢棄物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引導能源、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對存在“雙超、雙有”和高耗能問題的重點單位,分年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5.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動沈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劃定“三區三線”,落實控制要求,推進城市化地區高效集聚發展,促進農產品主產區規?;l展,推動重點生態功能區轉型發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建設分區管控平臺,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建設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
6.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升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開展綠色出行、綠色機關等創建活動。開展綠色建筑星級評價,促進綠色建筑節能降耗。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積極引導消費者采購綠色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1.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聚焦細顆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為重點時段,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實施“四大行動”。到2025年,我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8%以內。
實施大氣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推動重點行業落后產能退出。建設大型燃煤熱電廠為主、大型熱源廠為輔的多源環形熱力網,持續推進高效一體化供熱,擴大熱電聯產供熱規模約2500萬平方米,通過熱泵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支撐供熱面積3000萬平方米。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對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的產業集群開展專項治理。
實施清潔取暖攻堅行動。充分發揮大型煤電機組供熱能力,大力推進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到2022年年底,淘汰35噸/小時以下民用、工業及三產燃煤鍋爐;到2025年年底,淘汰和改造建成區內具備條件的65噸/小時以下民用燃煤供熱鍋爐。開展熱源清潔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兩大任務,到2025年,熱源清潔化改造面積25488萬平方米,城區和縣城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完成城區和縣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約800萬平方米,農村住宅節能改造試點5萬戶。具備條件的平原農村地區基本完成散煤替代,且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
實施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行動。提高重污染天氣氣象要素監測能力,加強氣象數據共享,提升污染過程預報及分析水平。強化重污染天氣成因及應對措施研究,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效果評估,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每年9月底前完成應急減排措施清單修訂工作。按照省要求,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
實施強化監管執法行動。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監管力度,在落后產能淘汰、鍋爐爐窯綜合治理、煤炭質量、柴油車(機)污染治理、油品質量、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行為,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2.著力打好臭氧污染治理攻堅戰。聚焦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以5至9月為重點時段,以經開區化工園、新民市胡臺工業園、于洪區沙嶺工業園為重點區域,實施“五大行動”。到2025年,我市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減排量達到省要求,遏制臭氧濃度上升趨勢。
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源頭替代行動。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體系,建立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標識制度,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開展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產品質量達標情況聯合檢查,曝光不合格產品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責任。
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達標行動。以石化、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深化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一廠一策”制度,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臺賬,指導督促企業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對無法穩定達標的簡易低效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分批開展加油站油氣處理裝置和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提升油氣回收率。
實施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動。在完善民用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試點基礎上,開展生物質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情況抽測,對無法穩定達標的加裝高效脫硝設施;以10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為重點,啟動低氮燃燒改造。推進建材、有色、化工、機加、鑄造等重點行業整治,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設施。
實施臭氧精準防控體系構建行動。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站建設和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監測,提升臭氧污染預報水平;加強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和企業環境監測和監管。開展臭氧分級管控,對重點行業進行季節性錯峰生產調控,減少重點時段排放。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全面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提高廢氣收集、處理效率。積極參與夏季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實施污染源監管能力提升行動。推動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強日常巡檢和維護保養。利用現有設備配備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強化治理設施運維和旁路監管,堅決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夏季圍繞化工、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精準開展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
3.持續打好移動源污染治理攻堅戰。以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為監管重點,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和車、機清潔化,實施“四大行動”。到2025年,全市柴油貨車排放檢測合格率達到90%以上。
實施柴油貨車清潔化行動。按照國家部署實施汽車國六b排放標準,加強銷售柴油貨車環保達標監管;優化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范圍。加大路檢路查、遙感監測、入戶監督抽測等執法力度,年度柴油貨車監督抽測率不低于60%。嚴格成品油市場準入,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制、售、用偽劣汽柴油和車用尿素違法犯罪活動。制定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注銷淘汰計劃和營運柴油車取消營運資質計劃。以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推廣清潔能源汽車,提升公務用車(不含執法執勤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出租汽車等采用電動或清潔新能源汽車比例。
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行動。按照國家部署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大在售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查驗力度。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制度,建立工地及企業等作業現場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管理制度,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執法監管,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
實施交通運輸軌道化行動。提高鐵路貨運占比,提升火電、煤炭等重點行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率。推動寶馬等企業建設鐵路專用線,實現“公轉鐵”運輸。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要采用鐵路、管道等綠色環保運輸方式。大力發展公鐵、鐵水等多式聯運及大宗貨物“散改集”,進一步推進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
實施重點用車企業強化監管行動。加強重點用車企業行業(歸口)管理,初步建立道路運輸、郵政快遞、環衛綠化、工業企業等重點用車單位名錄,落實企業車輛清潔運輸主體責任。鼓勵重點行業大型工礦企業開展綠色運輸試點。督促指導重點貨運企業建立運輸電子臺賬,實現用車大戶名錄、貨車白名單動態更新。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并在預警期間開展重點企業及道路運輸行業等專項檢查。
4.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以建成區施工場地、道路、工業企業堆場、裸露地面、建筑棄土消納場等為重點,持續強化揚塵源污染治理。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推進低塵機械化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強化執法處罰,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惡臭異味治理力度,堅決取締占道經營的露天燒烤。落實省要求,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對不符合要求的礦山企業,由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責令整改,新建礦山100%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制定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方案和項目指導意見,因地制宜開展秸稈“五化利用”,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0%。嚴格落實秸稈禁燒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秸稈焚燒管控四級巡查網絡,強化秸稈火點監測處置。按省要求,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監管。開展噪聲污染綜合治理行動,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持續推進沈陽市城市噪聲環境監測網升級項目,到2025年,城區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持續打好流域綜合治理攻堅戰。以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為核心,堅持“三水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水環境治理),系統實施“四大行動”。到2025年,國控河流斷面全部達到考核標準要求,優良水體比例達到33%以上。
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逐步完善并嚴格落實排污口“一口一檔”管理制度,推進重點河流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遼河、渾河干流沈陽段及重要一級支流排污口整治。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流域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
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進一步科學規劃全市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加快實施打通污水管線斷頭及瓶頸節點、補齊空白區域截污管網、摘除雨污混接等工程。對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服務片區,實施收集管網系統化整治。建設污泥集中無害化處置設施,確保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100%。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督管理,確保穩定運行并達標排放。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
實施工業園區整治行動。全面實施工業園區和集聚區污水管網配套、破損、混接、錯接等問題排查整治,現有工業園區及集聚區全部完成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建設,新設立工業集聚區同步配套落實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持續從嚴落實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及達標排放管控,強化園區內企業達標排放監管。到2025年,全市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管網質量和污水收集處理效率顯著提升。
實施水生態保護修復行動。持續開展遼河干支流生態封育和渾河沈陽段河岸帶自然封育,有序推進渾河城區段下游岸灘綜合治理工程。實施養息牧河人工濕地、付家窩堡排干水生態恢復、八家子河下游生態修復、蒲河河口濕地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在強化落實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村屯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基礎上,綜合實施水環境容量擴增工程。
2.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的總體思路,實施“兩大行動”,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力爭2024年新民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鞏固提升行動。對已完成治理黑臭水體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并向社會公布結果。強化河湖長制,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鞏固提升納入河湖長制考核。加強巡河管理,對新增黑臭水體及返黑返臭水體納入清單管理,加快整治并及時公示。
實施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排查縣級城市黑臭水體,科學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計劃達標期限,有序實施整治工程,確保黑臭水體長治久清。
3.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并開展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問題清理工作。建立并實施水源地監督管理機制和巡查制度。完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督促供水單位加強除鐵錳設施的運行管理。到2025年,全市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
(四)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1.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以農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體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養殖污染防治、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膜回收利用為重點,實施“五大行動”。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以上,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
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動。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2022年因地制宜開展159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力爭超額完成省下達的指標任務。大力推廣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模式,持續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保障機制,開展處理成本多元化分擔機制試點。組織各涉農地區開展新一輪黑臭水體排查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為重點實施綜合治理。組織開展水質監測和治理效果評估,鞏固治理成果。
實施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與利用行動。加大集中式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周邊、農村黑臭水體沿岸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無害化處理方式,降低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轉運體系,試點推行“單獨投、上門收、密閉存、及時運”的收運模式。加強日常巡檢,依法嚴厲查處隨意傾倒、堆放垃圾行為。
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行動。編制實施市以及沈北新區等5個畜牧大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建設沈北新區、遼中區、新民市等畜禽糞污收集、處理項目,實施新民市13家規模養殖場升級改造,畜牧大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建成投運。推進生態養殖,減少尾水排放,規范工廠化、投餌式池塘養殖企業排污口設置,依法依規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水產養殖,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
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調整種植結構與布局,大力推進測土配方施肥,采取渠道防滲、噴微灌等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推進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融合發展,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構建玉米螟、二化螟等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推進精準施藥。
實施農膜回收利用行動。健全廢棄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大力推廣標準地膜應用,積極推廣環境友好、可降解地膜。在新民市、蘇家屯區、法庫縣有序推廣地膜科學使用回收試點工作。建立農田地膜殘留監測點,開展常態化、制度化監測。
2.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全面排查涉鎘等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依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嚴格管控鎘等污染物排放,鼓勵提標改造。聚焦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集中區域周邊的礦區,全面排查無序堆存的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分階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針對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集中連片耕地土壤污染途徑識別和污染源頭追溯。
深入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加強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和評價,開展農產品產地耕地土壤與農產品重金屬協同預警評估,動態更新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大黑土地等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深入實施黑土地保護利用和保護性耕作項目。因地制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面落實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措施。針對農產品檢測超標的耕地,依法建立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以區、縣(市)為單位,在土壤污染面積較大的行政區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區建設,推廣應用品種替代、水肥調控、生理阻隔、土壤調理等安全利用技術。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和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和追溯制度。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
3.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管理,定期開展重點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重點,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未依法開展或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以及未達到風險管控和修復目標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國土空間等相關規劃應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的環境風險,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加強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騰退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強化風險管控與修復活動監管,防止二次污染。
4.穩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制定沈陽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推動“無廢城市”建設。健全制度、技術、市場、監管體系,加強城市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推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固廢、農業固廢等綜合利用。到2025年,固體廢物治理能力明顯提升,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
5.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按省部署,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統計、新污染物信息調查、新污染物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工作。嚴格落實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
6.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區域與場地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保護。到2022年年底前,開展全市典型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的劃定工作,完成補給區基礎環境調查評估,并制定相應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對策;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實現分區管理、分級防治。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7個典型生活垃圾填埋場和危險廢物填埋場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評估。
(五)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1.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完備北部和西部生態屏障,加強草原監測,實施草原禁牧和鼠蟲毒草害防治等工程,推進康平縣科爾沁沙地治理項目和柳繞地區沙化土地治理項目。編制沈陽市濕地保護總體規劃,開展臥龍湖、獾子洞等湖泊濕地退耕還濕工程。編制市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促進東南部丘陵區水源涵養林質量提升,以棋盤山火災后林地恢復為重點,提高森林覆蓋率和保有量,提升區域水源涵養能力和碳匯功能。健全實施林長制,落實森林草原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持續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深入推進礦山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指導區、縣(市)對礦山超層越界開采、無證開采、以探代采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按省部署,持續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到2025年,全市濕地保護率力爭達到45%,新增礦山恢復治理面積4110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45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到18%。
2.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系統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狀況調查評估,建立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綜合監測網絡,統籌考慮生態系統完整性和自然地理單元連續性,逐步構建河流生態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按照職能分行業組織開展外來入侵物種調查和評估,初步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風險評估體系,防止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喪失。印發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在春、秋兩季開展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和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加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
3.強化生態保護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執法監督,及時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破壞問題并監督整改。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建立生態狀況評估報告制度,開展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和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探索創新“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路徑,推進棋盤山地區國家級“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和沈北新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
4.有效保障核與輻射環境安全。持續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放射性廢物(源)安全管理。強化電磁環境監管和風險化解。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習,確保我市輻射安全監管“零事故”。
5嚴密防控環境安全風險。按省要求,組織開展涉“一廢一庫一品”(危險廢物、尾礦庫、化學品)、涉重金屬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排查治理尾礦庫安全風險隱患。完成遼河、渾河、蒲河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方案編制。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到2025年,完成省下達指標要求。推進納入《遼寧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的企業以及經開區化工園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專家、監測隊伍建設。市級及化工園區每年開展2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推進經開區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監測體系示范建設。
(六)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1.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制定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辦法,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鼓勵開展環境治理綠色認證。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和案件雙向咨詢制度,穩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完善生態環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嚴肅查處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2.落實生態環境經濟政策。按照國家要求及省安排,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嚴格執行綠色環保和超低排放電價政策。通過政策激勵、政府增信等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產業領域信貸支持力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及省安排,在環境高風險領域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適時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動納入國家碳交易市場的重點企業碳配額清繳履約工作,探索用能權市場化交易。依據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發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引導作用。落實用電、用水、用氣差別化價格或錯峰價格政策。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濕地、沙化土地、水流、耕地等領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
3.完善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全面落實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統籌使用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成效突出地區給予激勵。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稅收、價格等政策,采取投資補助、污染者付費、政府補貼等方式,有效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引導建立多元化、市場化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投入長效機制。
4.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深入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中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嚴肅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運用環境信用評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綜合手段實施聯合懲戒,推動企業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目錄,修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加強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開展環境執法監管大數據平臺建設。推進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落實執法人員保險等保障措施,按省要求統一證件、車輛(裝備)標識、制式服裝。加強隊伍培訓、練兵比武和環境執法信息化建設應用,推動移動執法系統建設應用全覆蓋。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5.建立完善現代化監測體系。利用現代感知和大數據技術,構建生態環境智慧監測體系,建立健全涵蓋大氣、水、土壤等要素的監測網絡。強化環境質量預測預警、污染溯源分析能力。補齊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水生態環境、溫室氣體排放等監測短板。強化市和區、縣(市)兩級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推進各區、縣(市)分中心檢測檢驗實驗室資質能力認證,加強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強化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管,提高環境監測質量。
6.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將碳達峰碳中和、污染防治以及生態系統修復等重點領域科技創新納入市科技計劃。依托高校院所、龍頭企業培育建設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平臺,促進成果轉化與應用。推進在環境公用設施、重點企業污染治理等領域開展第三方治理,在工業園區試點推行環境綜合服務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支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加快推廣運用先進節能、節水、節材的設備、工藝、技術。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攻堅機制,發揮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作用,確保日常工作機構有場所、有人員、有經費,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污染防治攻堅合力。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全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重要內容,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長期堅持、確保實效。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各級政協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各級法院和檢察院要加強環境司法。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中)直有關單位加強污染防治攻堅統籌協調,重要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三)強化項目支撐。謀劃一批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環保產業發展等領域項目,在項目用地、審批、協調推進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建立清單化管理、項目化落實和工程化推進機制,構建“責任制+清單制+項目制”管理體系。
(四)強化監督考核。落實《沈陽市市管領導班子和市管干部環境保護考核辦法(試行)》,將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目標任務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狀》,對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考核。加強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相關責任地區、單位和部門履職監察情況的再監督。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運用。
(五)強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污染防治攻堅成效、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綜合運用視頻、圖解、數說、動漫等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解讀重大生態環境政策。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制度,主動回應社會重大關切。通過網上公告、媒體專欄等多種方式,及時公開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大環保設施開放力度,建立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六)強化隊伍建設。深入落實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對監督者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及省安排,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著力提升偏遠地區和縣、鄉等基層生態環境保護隊伍能力。注重選拔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基層干部。按照有關規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中共沈陽市委辦公室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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