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指出,持續加強散煤治理工作,持續實施補貼激勵,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建立散煤治理財政資金長效運行補貼制度,優化電價、氣價補貼方式。2025年底前,平原地區清潔取暖率穩定達到98%。防止已經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發生生物質或散煤復燒問題。2030年底前,平原地區基本實現清潔取暖。暫不具備清潔取暖改造條件的山區,試點推廣潔凈型煤+高效環保爐具、太陽能+電、生物質+專用爐具等取暖模式過渡。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持續開展打擊劣質煤銷售專項行動,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
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調整優化城市能源消費結構,擴大清潔能源使用范圍,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電網網架結構,提升外電輸入和電力供應能力。持續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的消費比例,加速能源體系清潔低碳發展進程,推動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推進散煤城鄉同步治理,為無煤化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20年下降30%以上,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到202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35%。2030年底前,持續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硬約束,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能源消費增長需求。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不斷擴大清潔能源在工業、交通、供暖等領域的應用,穩步提高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
加大清潔采暖工作力度。2023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等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取暖。持續推進用戶側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熱管網保溫及智能調控改造。
調整城市供熱模式。近期可充分利用西安市周邊鄰近的熱電企業供熱能力,提升西安市熱電聯產供熱面積,遠期可考慮銅川市等地區的電廠供熱,遠距離供熱補給西安市用熱需求。啟動銅川市向西安市供熱的引熱管網項目建設,2025年10月底前建成。加快垃圾焚燒廠余熱供熱改造,2025年10月底前,周邊配套供熱管網建設到位且周邊有集中用熱需要的生活垃圾焚燒廠,可作為周邊區域供熱的熱源之一。大力發展地熱能、儲能式電鍋爐、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和分布式供熱等清潔取暖方式。“十五五”期間,建成區現有供熱面積逐步增加清潔能源供熱和遠距離輸送供熱比重。
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建立散煤禁燒長效監管機制,并納入網格化管理。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向周邊具備條件的街道、社區延伸,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依法將除火力發電企業機組以外的平原區域劃定為Ⅲ類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格執行禁燃區管控要求,禁燃區內禁止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全部由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在規定期限內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市政發〔2023〕10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西安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23—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西安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23—2030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要求,推進西安市PM2.5和O3污染協同控制,逐步實現空氣質量全面達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西安市城市總體規劃、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能源發展規劃和《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總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實現空氣質量達標以及保護人體健康為目標,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以精治為手段、共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以PM2.5和O3協同防治為重點,推動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逐步改善,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綠色發展。以大氣污染防治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強化綠色發展的剛性約束,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西安市資源環境承載力,控制重點行業發展規模,優化產業布局與結構,引導產業升級和轉移,加快落后產能和工藝淘汰,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推動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形成,用環保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質量為綱,精準施策。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科學化、定量化分析大氣污染過程,識別對空氣質量影響較大的污染物和污染源,制定系統化治理方案,統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強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減排,提出精細化、定量化治理要求,按照行業特性、企業特性、工藝特性、排污特性分類制定減排方案;對城市移動源、揚塵源、生活面源、燃煤源等采取綜合性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季節采取針對性的管理措施,降低污染負荷。
——依法推進,長效治理。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建立督促和引導企業深化治理的長效機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推進企業提標改造,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信息公開,豐富公眾參與渠道,積極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大氣污染治理,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全社會大氣污染治理格局。
——部門協同,區域聯動。加強統籌協調,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大氣污染治理職責,理順工作機制,督促落實并嚴格量化考核。加強西安市與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協調與配合,促進區域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和經濟綠色發展。
(三)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西安市全域。
(四)規劃期限
規劃基準年為2022年,規劃期限為2023—2030年,其中2025年為近期規劃年,2027年為中期規劃年,2030年為遠期規劃年。
(五)規劃目標
根據《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7年)》和《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編制技術指南》相關要求,結合西安市實際情況,分階段制定空氣質量目標:
“十四五”期間(2021年—2025年):2023年,PM2.5年平均濃度不超過47微克每立方米;2025年,PM2.5年平均濃度不超過41微克每立方米,空氣質量較“十三五”末有所改善。
“十五五”期間(2026年—2030年):2027年,PM2.5年平均濃度不超過39微克每立方米;2030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六項主要污染物濃度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二、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分析
(一)空氣質量現狀分析。2022年,西安市空氣質量六項主要污染物濃度PM10、PM2.5、CO、O3-8h、SO2和NO2年均濃度值分別為87微克每立方米、52微克每立方米、1.4毫克每立方米、178微克每立方米、7微克每立方米和38微克每立方米。其中,SO2、NO2和CO濃度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二)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從2020—2021年PM2.5污染源解析結果看,PM2.5是西安市大氣污染首要污染物,二次污染源是PM2.5最顯著的污染源,其次是生物質燃燒源和燃煤源,機動車源、揚塵源和工業源的貢獻基本相當。從PM2.5污染源的季節變化特征來看,二次污染源的貢獻率除在夏季相對較低外,其他季節均超過20%,生物質燃燒源和燃煤源貢獻在秋冬季突出,工業源和揚塵源貢獻在春夏季突出,機動車源貢獻在夏秋季相對顯著。從客觀因素來看,因關中盆地東西狹長,西安市位于關中盆地中心位置,在高濕、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和區域傳輸影響下,容易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
(三)存在問題和挑戰。一是能源結構調整任務艱巨,西安市現有電廠燃煤耗煤總量占規上工業煤炭消費量基數較大。二是供熱模式不夠優化,目前西安市以燃氣鍋爐供熱為主,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大,新能源供熱面積總體占比較低,生物質及散煤復燒問題依然存在。三是產業布局不夠合理,西安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第二產業和涉氨排放的第一產業主要分布在城市東北部的上風向,其污染物排放對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影響較為顯著。四是移動源污染依然較為突出,重型柴油貨車新能源替代進程較慢,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還存在不足,鐵路運輸量占比較低,“公轉鐵”工作需加快推進。五是道路和工地揚塵超標問題依然存在。六是工業企業環保績效水平不高,生產方式綠色轉型亟待加快。
三、空氣質量達標戰略
(一)總體戰略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PM2.5與O3協同防控為主線,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調優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面源治理,加強重污染應對,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加強基礎保障能力,提升大氣污染精細化管控能力。
(二)分階段戰略
1.2025年近期規劃年。全面深化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工業布局,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積極推行“國六”排放標準,推進清潔能源汽車替代工作,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強化污染削峰措施,嚴格控制城市揚塵污染,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監管;加強區域協同聯動,積極推行區域重點防治。在確保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濃度穩定達標的基礎上防止PM2.5濃度反彈,確保PM10、NO2、O3濃度持續下降,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間空氣質量改善任務。
2.2027年中期規劃年。鞏固和深化“十四五”期間綜合整治成效,繼續全面深化產業結構調整,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持續完善揚塵污染管控措施;推動能源和消費改革,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加快推動充換電網絡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PM2.5與O3協同防控取得明顯成效。
3.2030年遠期規劃年。全面提升大氣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促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不斷鞏固產業、能源、交通運輸和用地結構調整所取得的成果。不斷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精準測控水平,加大污染源監管執法力度,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六項主要污染物濃度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四、主要任務和治理措施
(一)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空間布局合理化
1.著力優化城市生態空間布局。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實施“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剛性約束和政策引領作用,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格推動“三線一單”在規劃編制、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好的區域優化布局,加強對高層建筑物的審批控制。將大氣污染治理融入國土空間規劃,利用城市廊道打通“風道”,改善主城區及周邊組團的區域氣候環境。持續實施增綠擴綠工程,完善城市綠道總體格局,打造特色“品牌”綠道和個性城市公園,建設綠色宜居城市。
2.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強市,優化各園區產業定位,促進產業集聚和綠色發展轉型,統籌推進產業布局與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相適應,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等要求,新改擴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和規劃環評要求。
新建項目不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等治理技術,非水溶性VOCs廢氣不再采用單一噴淋吸收方式處理。嚴格新改擴建涉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限制條件,各區縣、開發區范圍內新改擴建涉氣重點行業企業應達到環保績效A級、績效引領性水平,周至縣、藍田縣應達到環保績效B級及以上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技術指南要求。
加快實施城市建成區高排放企業搬遷改造、搬遷入園或依法關閉,明確時間表,對逾期不按計劃實施的依法依規予以停產。做優培強龍頭骨干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鼓勵綠色環保企業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3.著力推進產業集群發展。支持傳統優勢產業向產業鏈中高端邁進,進一步分析產業發展定位,開展傳統行業中小企業和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整治,積極總結推廣現代產業園區建管模式,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產業園區為載體,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中小企業,推動中小企業集聚化、高質量發展。各區縣、開發區結合實際制定“一園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支持產業園區采用集中供熱設施或清潔能源,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水平。推進產業園區集中噴涂(鈑噴)中心建設,新建家具制造、4S汽車產業園區同步建設集中噴涂(鈑噴)中心。
4.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提升重點行業企業工藝水平及污處設備凈化水平,實現污染物源頭治理、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將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已達標企業鼓勵按照國內外先進水平升級改造。加快完成工業涂裝、橡膠制品制造、包裝印刷、鑄造和磚瓦等重點行業和垃圾焚燒企業提標改造;2025年底前實施獨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持續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
大力推進涉VOCs企業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和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鼓勵企業積極進行源頭替代,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現有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汽車整車制造等重點涉VOCs行業企業要加快產品升級轉型,制定工作計劃,加大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力度,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無溶劑、粉末等低VOCs含量產品的比重。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環保績效提升工作,逐步提高績效分級B級及以上和引領性企業占比,推動重點行業頭部企業、排放大戶率先升級。2025年底前評定為環保績效最低等級水平的涉氣企業,由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法依規處置。
(二)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
1.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調整優化城市能源消費結構,擴大清潔能源使用范圍,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繼續壓減燃煤電廠發電用煤量,電廠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執行最嚴排放標準,協調省級有關部門進行電廠限產,同步開展燃煤電廠關停、搬遷工作。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電網網架結構,提升外電輸入和電力供應能力。持續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的消費比例,加速能源體系清潔低碳發展進程,推動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推進散煤城鄉同步治理,為無煤化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20年下降30%以上,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到202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35%。2030年底前,持續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硬約束,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滿足能源消費增長需求。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不斷擴大清潔能源在工業、交通、供暖等領域的應用,穩步提高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
2.加大清潔采暖工作力度。2023年起,新建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等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取暖。持續推進用戶側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熱管網保溫及智能調控改造。
調整城市供熱模式。近期可充分利用西安市周邊鄰近的熱電企業供熱能力,提升西安市熱電聯產供熱面積,遠期可考慮銅川市等地區的電廠供熱,遠距離供熱補給西安市用熱需求。啟動銅川市向西安市供熱的引熱管網項目建設,2025年10月底前建成。加快垃圾焚燒廠余熱供熱改造,2025年10月底前,周邊配套供熱管網建設到位且周邊有集中用熱需要的生活垃圾焚燒廠,可作為周邊區域供熱的熱源之一。大力發展地熱能、儲能式電鍋爐、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和分布式供熱等清潔取暖方式。“十五五”期間,建成區現有供熱面積逐步增加清潔能源供熱和遠距離輸送供熱比重。
持續加強散煤治理工作,持續實施補貼激勵,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建立散煤治理財政資金長效運行補貼制度,優化電價、氣價補貼方式。2025年底前,平原地區清潔取暖率穩定達到98%。防止已經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發生生物質或散煤復燒問題。2030年底前,平原地區基本實現清潔取暖。
暫不具備清潔取暖改造條件的山區,試點推廣潔凈型煤+高效環保爐具、太陽能+電、生物質+專用爐具等取暖模式過渡。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持續開展打擊劣質煤銷售專項行動,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
3.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建立散煤禁燒長效監管機制,并納入網格化管理。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向周邊具備條件的街道、社區延伸,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依法將除火力發電企業機組以外的平原區域劃定為Ⅲ類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格執行禁燃區管控要求,禁燃區內禁止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全部由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在規定期限內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三)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實現移動源排放減量化
1.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加強城市交通規劃、建設與管理。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交通規劃,加快軌道交通建設。優化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加快公共交通建設,適時調整新增公交線路,持續提升城市公共出行機動化分擔率,降低私家車使用強度。推動共享單車、共享車位發展,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服務系統,倡導綠色出行。繼續實施“緩堵保暢”工作,強化全市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交通疏導力度。按照“應建盡建”的原則,全力推進“綠波帶”信號燈聯網聯控工作,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發展綠色貨運,優化貨運結構。不斷提高鐵路在大宗物資運輸中的比重,推動重點行業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在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及糧食儲備庫,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提升重點行業企業清潔運輸貨運比例,全市燃煤熱電企業及年大宗貨物運輸量在100萬噸以上的企業、物流園區的清潔運輸比例保持在80%以上。研究制定高排放貨運車輛限行措施,擴大限行區,積極實施過境貨車繞行關中南、北環線(外環高速)措施。做強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推動中歐班列長安號高質量發展,打造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以創建國家第二批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城市為契機,創新城市配送機制體制。建立以新能源車為主的城市配送模式,在繞城高速以外建立物流集中轉運點,推進外地貨車與本地貨車或新能源車的轉運交接。
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控制燃油汽車保有量。制定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規劃,以公交車、出租車、物流配送車輛、環衛車等公共領域用車為突破口,加快推廣新能源車。從2023年開始,政府投資類項目、民生保障類項目,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在鐵路集裝箱貨運站到主要物流園區之間,鼓勵引導物流企業使用電動(混動)貨車,物流企業在主城區進行運輸活動采用新能源汽車;在相對固定的運輸路徑之間,考慮引進電氣化公路試點。制定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方案,大力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以公共領域用車為重點推進新能源化,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含網約車)、輕型環衛車輛(含垃圾清運車)中,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比例達到100%;每年新增或更新的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比例不低于90%,到2027年達到100%。加快推動充換電網絡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到2030年底前,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蓋全市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網絡,構建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服務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生態體系。加大新能源車推廣政策支持力度,通過購車補貼,在依法施劃的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以內免費等措施,降低新能源車購買和使用成本。
2.加強車輛環保管理。加強新車環保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鼓勵實施更嚴格的排放標準。禁止不符合階段性排放標準的車輛銷售和注冊登記,全面實施隨車清單查驗制度,禁止新增天然氣汽車。
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車輛。嚴格實施《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淘汰到期的老舊汽車、摩托車。通過經濟補償等方式,鼓勵和支持老舊車輛淘汰。2025年底前,全市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不低于50%;完成渣土車和商混車清潔替代。“十五五”期間,嚴格按照中央、我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有關要求實施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同時可通過激勵淘汰和以舊換新等措施削減柴油貨車保有量。
加強在用車環保管理。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重型柴油車全部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完善在用車定期排放檢驗制度,嚴禁不達標車輛上路行駛。落實機動車檢測維修(I/M)制度。強化交通與環保大數據融合,促進車輛注冊信息與環保信息數據庫、交通流量數據與車輛排放數據等信息共享。
加大機動車排氣監管。嚴查冒黑煙車輛和高排放車輛,加大貨運、物流車輛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綜合執法監管,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完善超標車輛和被舉報冒黑煙車輛的跟蹤處理機制,強化機動車尾氣達標上路行駛。落實外地貨車超標車輛處罰制度,以及黑名單記錄制度。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聯網監管,推進檢驗機構規范化運營,依法嚴肅查處違法的排放檢驗機構。
3.加強油品儲運銷管理。嚴格執行汽柴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對銷售領域成品油儲油庫和加油站油品的抽檢,嚴厲打擊非法存儲、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將施工機械使用燃油質量情況納入工地管理和考核范圍,禁止向施工機械單位和個人銷售渣油和重油。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儲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正常運行,每年開展一次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
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源摸底調查,建立非道路移動源大氣污染控制管理臺賬,建設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共享平臺。制定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計劃,從2023年開始,政府投資類項目、民生保障類項目,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以及符合“雙三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并在路權、時間方面出臺傾斜政策。按照國家要求,分階段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標準。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控制區域。2025年底前,全市推進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到2025年,禁止使用不符合“雙三標準”的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探索采用電子標簽、電子圍欄、排氣監控等技術手段對禁止區域進行實時監控,對在控制區域內作業的高排放機械予以嚴厲處罰。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租賃行業等級評價制度。到2030年,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油品質量明顯改善,排放達標率明顯提高,排放監管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5.建設綠色機場。西安咸陽國際機場飛行區使用橋載設備代替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有效節約航空燃油,并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通過制定出發間隔方案、實施空域流量計劃等措施,有效管理空中交通,減少因飛機延遲導致的污染物排放。建設完善機場集疏運體系,發展綠色交通。在機場內部推行智能化交通管理,合理規劃建設智能化停車場,提高車輛出入效率,減少排隊和無效繞行。機場場內(機坪區域)除消防、救護、除冰雪、加油、應急保障及新能源車供給不充足情況外,西安咸陽國際機場新增或更新場內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車輛。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污染減排精細化
1.健全揚塵管理機制。完善揚塵污染管理辦法和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標準,健全建設工地及“兩類企業”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建設施工企業的主體責任,各區縣、開發區的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實施城市降塵量考核,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推動實施區縣、開發區降塵量監測排名。持續推進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建立工地、道路揚塵監管體系,安裝建筑工地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和視頻監控,與行業監管部門聯網。優化道路考核機制,公布月度排名落后道路及所屬轄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實施網格化考核。
2.控制施工揚塵污染。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嚴格執行“六個百分百”“七個到位”,施工工地揚塵排放超過《施工揚塵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責令立即停工整改。穩步推進發展裝配式建筑,逐步提升裝配式建筑占比。樓體施工時,外側門窗洞口實現全密閉化作業。建筑物拆除施工和拆除垃圾裝載落實全方位濕法作業,消納處置拆除(裝修)垃圾的場所、資源化企業或移動處置設施,嚴格落實噴霧、噴淋、灑水、遮蓋等防塵降塵措施。
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定期督導檢查,完善多部門溯源聯懲制度,將發現問題移送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實行信用懲戒。
3.加強堆場料場管理。加強灰場、煤場和渣場等易揚塵堆場料場管理,開展全封閉改造,無法完成封閉改造的,必須覆蓋高密目防風抑塵網;在堆場進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或全覆蓋,建立工業堆場視頻監控全覆蓋,實現堆場揚塵動態管理。
4.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力度,城市道路執行《城市道路清掃保潔與質量評價標準(CJJ/T126-2022)》,國省干線公路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G/H10-2009)》,2023年底前主城區主要交通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力爭達到95%,2025年底前建成區主要交通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執行《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確保城市主城區主次干道及主要入城道路積塵負荷監測穩定達到優級別。
加強運輸過程揚塵監管,所有散裝物料車輛必須全部苫蓋,杜絕遺撒。從嚴從細規范化管理渣土車,加大對運輸沙石、渣土及散裝水泥等車輛規范化執法檢查力度和頻次。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道路揚塵全過程監督。
5.加大裸地治理力度。按照“標本兼治、動態治理”的原則,對裸地全面排查,建立臺賬并動態更新;按照“宜林則林、宜綠則綠、宜覆則覆”的原則,采取綠化、生物覆蓋、硬化等措施對裸露土地、砂石料場、沙石坑、季節性裸地農田等分類施策,動態整治。強力推進城鄉增綠擴容,重點開展秦嶺北麓區域生態修復綜合技術集成與示范,推動全市生態空間由“淺綠色”向“深綠色”轉變。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8%以上。“十五五”期間全市森林覆蓋率在“十四五”的基礎上持續增加。
(五)強化面源治理,推進污染治理差異化
1.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加強對建成區內餐飲服務企業發展的統一規劃,加強對餐飲業的日常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實現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達標排放。在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定期維護的基礎上,開展餐飲油煙在線監測監管試點工作。
2.加強面源揮發性有機物防治。在汽車維修、建筑裝修、道路劃線、表面涂裝等領域減少溶劑型原材料使用,積極推廣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油漆、油墨、涂料、膠粘劑等的使用。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設計和施工中,提升建筑工程領域VOCs治理能力,全面使用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的非溶劑型涂料和膠粘劑,優先選用裝配式建筑方式,減少施工現場涂裝作業;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應使用無溶劑涂料和水性涂料。
推動建立涂料產品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在政府投資的工程中優先采用水性或低揮發性產品。制定綠色生態停車場建設及改造提升方案,減少露天停放車輛因暴曬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
3.嚴禁露天焚燒。全面禁止露天焚燒垃圾、電子廢物、油氈、瀝青、橡膠、塑料、皮革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露天焚燒樹葉、枯草、垃圾,逐步擴大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場所)和限放區域范圍。依法劃定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區域。嚴控不文明祭掃行為,加強宣傳引導,有效管控全市殯葬服務機構紙扎物品的焚燒行為,積極倡導市民文明祭祀。
嚴禁田間焚燒農林廢棄物,切實加大生物質的綜合利用,發展農村生物質氣化集中供熱發電,推動生物質資源化利用。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將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統一納入撿拾、收集、運輸、處理的閉環處理處置體系。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到2027年,城鎮、城鄉結合部生物質散燒基本清零。
4.加強大氣氨排放控制。加強源頭防控,以畜禽糞污就地就近還田利用,推進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改造提升,全面提升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2030年完成規模養殖場設施設備的改造提升,并持續加大糞污資源化利用。開展化肥減量增效,針對主要糧食作物,推廣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機械施肥、水肥一體化等高效施肥技術和緩控釋肥、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到2025年,建成2個化肥減量增效示范縣(區)。2030年底前擴大化肥減量增效示范范圍。
(六)加強重污染應對,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科學化
1.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修訂完善《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建立空氣質量常態化預測預報、研判會商和調度管控工作機制,重點開展秋冬季PM2.5重污染天氣、夏季臭氧污染專題會商研判,逐步提高預測預報準確率。
2.落實秋冬季攻堅行動。組織制定與氣象條件、環境容量變化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堅行動細化任務分解方案。以減少空氣重污染天數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措施。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差異化停限產。
3.實施夏防期臭氧污染管控。夏防期(5—9月)重點加強對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企業的管控,制定臭氧污染管控方案。圍繞石化、涂裝、醫藥、包裝印刷、建材等重點行業,精準開展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指導企業制定并優化VOCs、氮氧化物治理方案,推動各項任務措施取得實效。
(七)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協同化
嚴格落實關中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要求,完善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強化區域空氣質量監測信息的互通和共享,逐步實現統一管理、聯防聯控、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充分發揮西安市在關中區域聯防聯控的核心作用,聯合咸陽市、渭南市等地市,同標準、同力度、同進展對區域污染進行協同控制,促進西安市空氣質量改善。加強應急值守與督導,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成員單位的管控職責,采取“聯合督查+專項督查+區域督查”綜合督查方式開展日常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移交責任單位落實整改。
(八)強化基礎保障能力,提升環境治理水平智慧化
1.增強科技支撐能力。組織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攻關,定期更新大氣污染源清單,開展顆粒物來源解析和臭氧污染成因研究工作,提高大氣環境管理決策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工藝與污染控制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制定配套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增加經費支持,培養和引進高層次大氣環境科技創新人才。
2.加強環境監測技術能力。引進應用先進大氣污染監測系統,結合運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等手段,加強精準管控。加強重點行業企業VOCs排放在線監測。加強機動車、工程機械、農用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的監測與統計工作。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精準測控水平。
3.加強環境信息化能力。開展“互聯網+環保”行動,建立大氣污染源時空分布數據庫。運用大數據、云計算、融合排放清單、顆粒物源解析、空氣質量模型等構建大氣污染形勢研判系統及多源數據融合檢索與分析系統和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系統。提升西安市大氣污染綜合環境研判分析與指揮調度能力。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和決策部署,對重大部署、突出問題和重點工作要親力親為,不定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研究調度工作,分析存在問題,安排階段性重點任務;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強化制度落實,堅持長效機制
扎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標準,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口,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落實以排污許可證為載體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強化事前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的有機銜接,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完善大氣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及時、準確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信息,適時發布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建立重污染行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及時、準確公開其排污信息。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新媒體載體建設,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工作。
嚴格執法監管。開展各級各部門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等工作,保持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格實施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環境信息公開、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強化威懾大氣污染違法行為。
(三)強化督導考核,嚴格問責問效
實施績效考核制度。將每年度的空氣質量改善、進位情況納入市政府重點督查任務,實施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落實督查追責制度。通過日常督導和明察暗訪相結合,不斷加強督企與督政力度,持續跟蹤問效。對各級各部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查,對未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措施的部門、單位和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嚴重者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加大資金投入,完善保障機制
加大財政投入。多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大氣污染防治領域,重點加強對涉及民生的“煤改電”“清潔煤替代”、長距離供熱、環保能力建設等資金支持力度,加強對重點行業和企業污染源、面源、生活源治理的支持和引導,對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及其運營和監管費用、污染治理科學技術研發經費、執法監管等經費予以保障,積極爭取上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
完善鼓勵機制。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落實并完善清潔取暖、提標改造、新能源更新等激勵政策。
(五)堅持全民共治,倡導群治合力
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引導全民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形成崇尚自然、節約資源、綠色發展的社會新風尚。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納入全市義務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訓體系,組織培育和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積極傳播生態文明理念。
健全公眾參與機制。支持新聞媒體、環保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等有序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經驗做法,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完善12345等投訴舉報熱線,結合新媒體應用,拓寬社會公眾監督渠道,對環境質量違法問題實施有獎舉報,探索建立環保監督員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力量監督。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